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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多家药企因生产劣药被重罚

来源:制药网
2021/8/12 10:56:1531407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四川省药监局网站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一药企因生产劣药金银花被没收尚未销售的药品金银花37kg,并处以生产劣药金银花货值金额三倍即3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企业,其实近一个月来,因为生产、销售劣药被通报、被罚的药品经营企业在业内已并不少见。例如7月30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第五检查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其中,攀枝花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就因生产、销售劣药茯苓皮(批号180201)被没收违法所得1298元并处以罚款6600.5元。而攀枝花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茯苓皮(批号180201)也被警告并处以罚款25万元。
 
  7月20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信息,事关药企生产销售假药而被处罚,且法定代表人被处予终身禁业。具体来看,天津市药监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天津市某药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日生产小败毒膏过程中,混入了用于生产外用贴膏的中间品颠茄流浸膏(经浓缩),共生产假药“小败毒膏”10980盒,违法所得5625.5元,货值金额91591.5元。
 
  依据《药品管理法》,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法生产的药品货值金额(91591.5元按100000元计)30倍罚款,罚没款合计3005625.5元。除此之外,其法定代表人也被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10000元,并处所获收入3倍的罚款30000元,合计40000元;并被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从整体来看,自新版《药品管理法》发布后,在大大提高药企违法生产劣药、假药成本的同时,也导致医药行业内,越来越多企业开始收到大额罚单。2021年至今,药企获几十万到百万处罚的消息就一直在业内不断传出。
 
  对此,业内认为,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药监局都将会依据依旧《药管法》进行处罚,一旦被查实,那么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从针对销售假、劣药的行为,按照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卖假药下限罚款150万,零售劣药下限罚款10万来看,业内分析认为,未来百万处罚或许还将不断涌现。
 
  从以上整体来看,医药行业警钟已敲响。在药品监管不断趋严下,药企的违法成本将变得越来越高。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中药企业尤其需要注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中药产业发展还不规范,有些配套还不完善,如成药工艺变更的科学管理,如饮片的种植端混乱局面等,都将导致相关企业容易违规。
 
  总之,目前医药行业一些列监管措施的出台,就是倒逼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并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加速淘汰落后企业。对此,业内认为,在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日益提高的背景下,所有药企都将面临巨大的压力。要想更好的发展下去,就需要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规范生产、经营;另外,还需要在提高利润的同时,尽量想办法实现降本增效,以及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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