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江苏省医保局、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录的通知》,公布了156个省增补药品消化名单。除此之外,通知还显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调出的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江苏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事实上,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地方增补医保目录中的品种在3年之内要分批调出目录,3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为40%、40%、20%。目前,随着时间的不断推进,地方医保增补品种的消化调出力度正不断加大,今年以来多省也已相继发文公布新一批清退计划。
7月2日,河北省医保局、人社厅发布就发布了关于调整《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安排了近期药品消化调出的工作。通知显示,297个药品从6月30日起已经调出河北省地方医保,报销时限则被放宽到了12月31日。
6月30日,吉林省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药品2021年消化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共有187个药品将被调出吉林省省增药品目录,包括羟甲烟胺、门冬氨酸鸟氨酸、复方人参间苯二酚等大品种。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表示2021年7月31日24时前已住院(限住院、不包括门诊慢病及特病)且已使用上述调出的187个药品的,报销时间可延至当次住院治疗结束。
除了以上省份,今年以来还有多省也陆续发布对于增补药品消化的工作通知,包括宁夏、甘肃、广西、湖南、浙江、陕西、北京、重庆、天津、安徽、西藏、青海、河南等20多个省份都已经陆续落地执行地方增补药品目录消化政策。从整体来看,地方增补品种进行药品消化正在稳步推进。业内预计,药品调出医保目录,不管是对于药企还是医药代表而言,未来或都将面临不小的挑战。
不过,虽然有挑战但也不用太过担心。业内人士认为,一般被清退的药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药品,二是临床疗效尚不明确的药品。因此,大部分被调出目录的药品一定会有同类药品可替代,将不会影响患者的用药和治
总的来说,其实国家通过政策要求地方完成增补品种的消化,也是因为地方医保目录中存在着不合理的用药品种,例如销售量庞大的辅助用药。因此,在目前医保目录的腾笼换鸟已成大趋势的背景下,各省市将继续加速调出地方医保增补品种。未来,随着各省出台省增药品消化工作的持续推进,或将在一定程度上节省医保资金,惠及更多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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