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 为方便广大患者及时购买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缓解谈判药品“落地难”问题,6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第二批)。
本次国家医保局组织企业报送的配备信息共涉及92个药品,均为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截至2021年5月31日,92个药品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5.2万家。
从总体上来看,谈判药品配备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临床急需药品的配备机构数量保持快速增长;不同治疗领域药品的配备情况存在差别;同期上市的药品中,西药配备机构数量高于中成药;配备机构数量与药品上市时间呈正相关,上市时间越长,配备机构数量越多;不同地区间存在差别。
数据显示,与4月份相比,19个临床急需药品配备机构数量从3324家增加到5572家,增幅达68%。从平均配备药品数量看,东、中、西部地区呈递减趋势。且肿瘤、慢性病等配备情况优于抗感染、骨科、肠外营养等药品配备情况。
其中治疗卵巢癌、肝癌、乳腺癌等肿瘤的13种医保药物配备加速。医保目录中这13种临床急需的肿瘤药品涉及非小细胞癌、乳腺癌、卵巢癌、输卵管癌、淋巴癌、白血病等12种肿瘤。
据悉,在2021年5月31日前,这些药品配备机构的数据较4月份,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多。这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为遍布各地的患者及时用上这些纳入到医保目录的药物提供了非常便捷的途径。
同时,这些药物是国际上这些年在肿瘤治疗领域新的药物,涉及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治疗方法。国家医保局在纳入这些肿瘤药物时均有明确的适应证,包括哪些病人可以用,在几线治疗的时候用,从而保证了病人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另外,国家医保局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药品”模块设置了查询模式,患者可以根据提示自行查询相关肿瘤治疗药品配备的医疗机构。
此次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的发布,将给广大的患者带来便利。有人士也分析指出,这些药品的配备情况,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配备保障能力密切相关。药品从生产车间经流通领域到医药机构需要一定时间,随着时间推移,配备情况有望更到位。
但该人士也强调,药品配备也要与医疗机构的服务特点、服务范围相挂钩。“很多医疗机构不具备看这个疾病能力肯定不会配备产品。”他说,在医保定点药店,也需要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更好应用药品。“越是治疗性产品,越需要合理使用才能发挥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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