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国家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共有45种药品158个产品中选,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平均降价52%。当第四批药品集采正式落实,也意味着一批常用药品、抗癌药品费用将明显降低。
以胃溃疡治疗药物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20mg/片)为例,集采后每片价格从9元下降到3元,整个疗程可节约费用约240元。抗癌药索拉非尼单片价格从95元下降到30元,按每天2片的服用量计算,每个月可为患者节约药费3900元。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抗癌药硼替佐米注射剂单支价格从1500元降至600元,整个疗程可节省约3.6万元。
据了解,近期多地发布消息,5月份落地执行第四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
山西省
4月23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5月1日起,山西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落地执行国家第四批45种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让广大患者享受到药品带量采购的降价成效。
山西省还将同步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实施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考核、强化中选药品质量监管等措施,促进医院优先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中选药品,让降价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甘肃省
4月13日,甘肃省医保局下发通知要求,今年5月1日起,全省执行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并合理使用45个中选甘肃药品,确保协议期内采购订单完成约定量。
通知指出,甘肃全省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须执行国家集采中选结果,上报第四批国家集采药品预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约定采购量和中选价格采购。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如采购非中选药品,采购数量不得超过中选甘肃药品采购量。要严查医疗机构串换、转卖中选甘肃药品行为。医疗机构要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均衡各阶段采购量,避免扎堆采购和突击采购。
江西
4月26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消息,江西省自5月1日零时起落地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届时,患者可以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药品。通知规定,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提前做好中选药品的生产、供应、采购和配备等工作,确保自执行之日起,患者可享受到中选药品带来的实惠。
福建省
福建省将于5月14日起执行第四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其明确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驻闽军队医疗机构(含药材供应机构)全部参加,药品范围为第四批国家集中采购确定的45个品种,执行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统一确定的采购周期。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计算,原则上以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上报的预采购量作为基数,按照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确定的采购比例计算约定采购量。同时,采购周期内,中选药品采购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
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明确从5月21日开始,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鲁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山东)中选结果,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