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业界流传的一份《广州市××大药房关于提前解散的公告》引起了众多医药人士的关注,这家由医院工会全资设立的药房,目前已经因为国家卫生领域出台的政策和文件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故做出解散的决定。具体来看,该药房自5月1日起将进入清算程序,与员工劳动关系也将在4月30日全部终止。对于此次解散,该药房表示,将依法对员工进行补偿。
除了上述药房外,有消息称广州市还将有13家院内自费药房即将关停,而截至目前,已经关闭了三分之一。对于院内药房陆续关闭的情况,业界认为原因主要是院内药房的药价加成,与医院药品零差价政策相悖所致。除此之外,在当前医改政策不断推进和市场大环境不断变化的双重驱动下,处方外流加剧等也导致了院内药房利润不断降低,竞争压力加大。
据了解,院内药房一直以“自费药房”、“便民药房”等名字存在于医院内或者医院门口。相对于院外零售药房,这类药房的经营方与医院,或者是和医院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经营的品种上也严重依赖医院,医院卖什么他们卖什么,高度互补。
但在当下医改政策频发,尤其是带量采购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这类药房的运营模式开始变得不合时宜,面临的政策风险也越来越大。尤其有加成,更是和医改政策方向相反。
2020年,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其中,意见第十六条就明确提出: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当时,业内人士就分析认为,国家6部门再次从国家层面明令禁止药房托管,便堵死了打着“医药分开”旗号进行的各种药事管理、药房层面的合作,而医院自办的自费药房等也将再次遭遇政策大整治。目前,从整体来看,近年来各地的确也都在不断传出,关闭“自费药房”、“院内药房”的消息。而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也都曾着手出台禁止“药房托管”的政策。
总的来说,新医改正在积极促进处方自由流动,并探索零售药房的医保报销模式。而多部门也正在联合治理不合规推广,破除医药领域的沉疴积弊。在此背景下,院内药房迎来监管政策,也或将是早晚的事情。业内预计,未来随着处方外流的不断加速,相比院内药房,院外零售市场或将迎来持续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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