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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42个常见大品种药品将降价

来源:制药网
2021/1/25 11:02:5732948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采购的通知》,将对包括奥拉西坦片、盐酸伐地那非片、泊马度胺胶囊等42个需要议价的自费药进行挂网采购,并将于1月25日生效议价。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的议价要求为: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采购价低者;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采购价低者。从议价要求与具体名单中不乏市场上常见的大品种来看,内人士分析认为,本次议价的42个药品应该会面临一轮大降价。
 
  据了解,自费药主要区别于上海市医保报销类药品目录,即是指《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包括毒麻精放及非医保的小儿用药以外的其他各类药品。上海对自费药品的挂网交易以各医疗机构单体为议价主体,考虑各自医疗机构的医疗发展自身特点和药品销售使用情况,比如某些专科医院或特色科室等都有可能涉及临床用药对某些专科药品刚性医疗用药的需求,正在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采购活动中的引导作用。
 
  事实上,上述文件也并不是上海初次对自费药作出限制。近年来,上海市对自费药一直在加强监管,甚至对医保定点药店自费药也纳入了管理。在此背景下,对自费药的议价、联动都开展的十分频繁。如2019年3月13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2019)21号关于公布2019年第三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采购的通知》,就要求于2019年3月13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自费药品信息。
 
  而早在2018年5月26日,上海卫计委网站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整治药品回扣的实施意见》,针对整治药品回扣再推“组合拳”,《意见》指出,加强自费药品管理,将患者就医时使用的所有药品和器械(包括医保和自费)全部纳入医院内部管理,将自费药品费用比例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同年7月,上海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针对自费药品价格、使用等问题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从以上综合来看,上海在自费药的管理上,不仅要议价、要联动,还要在终端斩断各种灰色链条,这也充分显示了上海对自费药降价之决心。按照以往的惯例,大家可能会认为医保控费只是控医保目录的药品而已,和自费药关系不大。但是从上海以及现在的形势看,其实从国家到各地在政策上都已开始对自费药有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据悉,在2019年5月11日,浙江省医保局印发的《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实施细则(试行)》中,也曾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合理控制住院病人自费的药物、材料和诊疗项目费用,个人政策范围外费用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
 
  总的来说,为切实降低自费药品“虚高”价格,减少不必要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各地对自费药实行挂网议价采购已成趋势。在此背景下,业内认为,未来无论是医保药品,还是自费药品,都必须越过“合理用药”这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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