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提出,北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并鼓励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其还提出各区应当至少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
业内认为,中医药产业是我国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制定中医药条例,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此次,北京市出台中医药条例,对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事实上,自今年4月,国家因部分条文已经不再适用,以及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而废止《中医药条例》后,各省市就开始纷纷出台相关文件。据了解,目前除了北京市,其实河北、湖北、江西、四川、陕西等地也都已颁布实施中医药条例。
例如,2020年7月31日,江苏省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中医药条例》。8月10日,《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根据《中医药法》确定的原则、方针,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修订而成。
条例明确了政府在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主体责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服务、教育、科研和管理体系。另外,该《条例》还从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对江苏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0月22日,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有6大亮点,分别是:明确了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责任,对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规定,明确要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提出了一系列聚焦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在完善
中药材保护与发展方面作出了规定,将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传承,打造“龙江医派”等龙江中医药文化品牌。
11月27日,山东省也发布了《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条例《条例》共九章、七十五条,包括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药产业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据介绍,该《条例》构建了更加完善的中医药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在明确构建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具体要求下,还规范了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标准等内容。
而除了发布中医药条例,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外,还有诸多省市开始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如河南省将安排省级资金1750万元,开展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标准化建设;还有,山西省财政将拿出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医药强省建设。
总的来说,在全国各地的不断涌现出推动政策的同时,中医药发展也已经“驶入快车道”。实际上,一直以来,国家都在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发展。随着越来越多法规的出台与落实,未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必将更加健全、完善,被更多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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