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国家发布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下一阶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
《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指出,将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督促地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了解,在此之前,新开办零售药店首先要进行筹建审批,筹建检查通过后方能开始验收程序。而此次国家明确推行告知承诺制这一创新性举措,在业内看来,既能精简药品经营企业审批环节,缩短开店审批时间,又能清理地方性开办药店设定的不合理条件,对零售行业的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
其实,药店筹建审批取消,是迟早的事,在业内也早有预兆。如去年,国家药监局起草形成的《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在落实“放管服”方面,就明确将简化药品经营企业开办程序,取消筹建审批、经营质量管理认证等规定。
今年3月26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取消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筹建审批事项的公告》也提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精简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审批环节,并根据有关精神,决定取消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筹建审批。
辽宁省消息明确,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直接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不再发放筹建决定。
总的来说,在《方案》的推动下,全国零售药店取消筹建审批已成大势所趋。但结合药店分级管理的思路,以及网络售药管理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等,可以预见,未来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竞争也将更加激烈。在此前邮政、中石化、苏宁等巨头都在跨界卖药的背景下,现有药店如果不能及时提高自身药学服务水平,在更多灵活、便捷形式竞争之下,或将遭批量淘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承诺告知制”将非常大的缩短办 证时间,但并不等于国家会放松对零售企业的监管,相反,未来监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经营活动等的审查必将会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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