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市场分析】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27个省(直辖市)71个城市纳入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以下简称DIP)试点。
根据通知,在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下,合理确定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指标,不再细化明确各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而是把项目、病种、床日等付费单元转换为一定点数,年底根据各医疗机构所提供服务的总点数以及地区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指标,得出每个点的实际价值,按照各医疗机构实际点数付费。
试点城市按照本地区前3年数据进行全样本数据病例平均医疗费用测算,确定核心病种的分值。对于综合病种、异常高值的病例,可通过病例单议、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病种分值。对于异常低值的病例,按实际费用确定病种分值。确定精神类、康复类及安宁疗护等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例使用床日付费。
同时,探索将门诊按人头、按项目,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转化为点数,并与住院服务点数形成可比关系,实现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
据悉,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可以说是DRG付费的中级阶段,在国内,相比按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DRGs),DIP技术难度和约束都更小,因此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根据方案安排,确定试点城市后,2020年10-11月,各试点城市报送历史数据,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组织使用试点城市数据形成本地化的病种分组。
2020年12月,各试点城市使用实时数据和本地化的分组方案实行预分组,做好付费技术准备工作。
自2021年3月起,根据试点地区技术准备和配套政策制订情况,具备条件的地区备案后可以先行启动实际付费。另外,2021年年底前,全部试点地区进入实际付费阶段。
在业内看来,这一重磅政策的发布,将倒逼医院加强成本控制。“因此DIP付费将一个辖区内的所有医院都纳入付费体系,在统一的付费规则下,各医院之间的竞争也会更加激烈,这就需要医院加强自我管理和提高服务诊疗水平。”该人士说。
一方面,DIP付费规则下,医院的成本控制面临较大的挑战,如何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面对病种收入的总控,控制减低病种成本是医院需要思考的问题。
另一方面,DIP对医院的挑战还集中于自身业务规模上。医院要想获得较好收益,就需要一定患者数量的保证支持,提高服务诊疗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高是吸引患者就医的关键,具备更强服务能力的医院能够获取更多患者。
总的来看,按病种分值付费下,医院面临较大的挑战。传统的“以药补医、以材补医、以检补医”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只有从偏重数量发展转向偏重质量发展,才能长期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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