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进入 11 月份,公布第三批国采具体执行时间的已达 20 个,分别是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重庆市、青海省、贵州省、河北省、天津市、宁夏、浙江省、海南省、福建省、山东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江西省、陕西省、上海市、四川省、广东省。据公开资料显示,这些省份全部将在本月开始执行新价格。
其中 ,8 个省市已于1日以新价格挂网交易,分别是辽宁、江苏、山西、青海、贵州、重庆、河北、天津。
下面,小编就选几个有代表性的城市给大家简要概述下其主要执行方案:
9 月 10 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预通知》,内容显示,重庆市拟于 2020 年 11 月,正式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药品价格。
9 月 30 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显示,10 月 20 日前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在省平台完成采购合同网签工作,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江苏省省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
10 月 15 日,青海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2020年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青药采联办〔2020〕5号),通知显示,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全省所有参加集中采购的医药机构正式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和 2020 年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10 月 19 日,贵州省发布《贵州省关于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将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贵州省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纳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并按中选价格在全省统一执行。本次带量采购于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至国家明确的采购时间止。
从整体来看,目前全国各省均已经启动第三批国采中选品种挂网工作,有部分省份虽还未明确具体执行时间,但预计执行时间应该都会在11月份。值得注意的是,从当前各地的通知看来,都有提到“鼓励未选择本省的中选药品按照供应地区中选价格供应本省”。这其实也反映出一个问题,各地价格虽然相差比较大,但中选产品价格较高的地区,也希望中选价格低的产品也来挂网。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虽然带量采购后仍存在差价的差异,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各省都希望自己能用上价格更实惠的药,为医保控费下腾出更多的空间。未来,随着带量采购的推进,全国药品价格或将往统一方向发展。
除此之外,药品集采也将进入常态化阶段,届时国采的进度预计将越来越快。同时,范围也或将越来越广,从药品扩展到耗材,从一致性评价品种延展到未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从化药延伸到中成药甚至植物制剂、生物制剂等都是可能的。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