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据江苏省药监局消息显示,为推动部门协同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医保局开展了药品零售单位跨部门双随机检查。据悉,本次共计检查78家药店,出动执 法人员189人次。重点检查药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购进渠道、贮存养护、设施设备等,核实是否存在留存医保卡套刷、盗刷医保费用等。
实际上,检查年年有,但值得注意的是,现今的检查,和过去还是有区别的,不再是单一部门对单个事项的检查,而是多个部门一起查多个事项。相对来看,不仅避免了多头执 法、重复执 法,而且可以有效的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笔者注意到,除了南通市,类似的案例在今年各地都时有发生。
如在5月,江苏省东台市医保局联合市场局也对部分医保定点药店药品购销管理进行集中约谈,重申药械采购、销售有关要求。与此同时,该市两部门领导还进一步作出指示,药店要提高认识,加强自律;开展自查自纠,迅速整改;并要求两局工作人员7月1日后,联合专项检查,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6月,陕西省药监局、医保局则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7月开始,为期三个月,省药监局及各分局、省医保局及各市(区)医保局将组织对辖区内中选药品开展集中检查。两部门要依据职责通过检查督促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和零售企业持续合规,确保中选药品在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并符合相关要求。
业内专家认为,药店“放优于管”的逻辑,在过去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随着医保制度的深化,“管优于放”将越来越成为改革的必然,加强药店治理的紧迫性越来越突出。因此,为了更好的监管零售药店的日常经营,多部门协同行动,将是常态。除此之外,医保店的监管还会越来越严。
从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执 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就可以看出,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检查:首先,对药店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其次,对药品经营企业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在此背景下,相关药店需要积极关注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并根据政策文件来合规发展。还要不断提高药店软件和硬件设施,以及店员的素质,来为百姓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蝇头小利做出违规违法的事情。此外,药店经营者还需进一步加强药店在药事服务方面的水平,从而保证药店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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