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零售连锁附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拟加强连锁药店管理。根据征求意见稿,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人员配备有明确要求,包括企业总部应具备质量管理、药品采购、财务管理、教育培训、人员管理等职能。
另外,连锁企业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配备足够的执业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并建立制度确保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履行药品质量管理与药学服务职责等。其中,对于不同岗位人员还有不同的学历等配备具体要求。
从以上可以看出,国家对于药店行业,包括连锁药店管理的要求正在变得越来越规范和细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过去,医院市场一直是处方药的主要销售市场。但如今随着集采政策的推进,药企将通过以低价换存量的原则竞争,中标企业获得大部分全国主要的公立医院销售市场,而未中标企业失去分羹的机会。因此,为了提高品种销售份额,院外的零售市场 也就成为了这些药企争夺的新阵地,其中曾被视为“鸡肋”的药店市场也开始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药店行业理所应当的就迎来了越加严格的监管。在严管下,多地药店被查处的消息不断传出。例如,8月17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公布了《德清县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和处理情况公告》。根据有关要求,德清县市场局于2020年1月至7月组织对县内36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连锁总部2家、零售连锁门店23家、零售单体药店11家)进行了飞行检查。飞行检查结果显示,36家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其中有34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治,2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查处。
具体来看,被要求限期整治34家企业主要涉及拆零销售记录不规范、执业药师配备不合理、个别外用药与内服药混放、个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药品(如开塞露)未按说明书要求避光陈列、药柜缺少类别标签等问题。
目前,显而易见的是从国家到地方,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正越来越严格。而根据《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来看,5-10年内,中国的药店至少先要被淘汰掉1/3。
对此,业内预计,未来不具备生存能力的单体药店将逐渐被淘汰,或被连锁药店合并、收购,“大鱼吃小鱼”的现象会继续,同时药品零售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逐渐走向连锁化、规范化。而如何在新的政策和环境下,在保住利润空间的同时满足患者专业服务的需求,将是药店需要思考、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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