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日前,江西省药监局发布通知称,该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已一年有余,并取得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决定推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通知明确指出,具备省药监局(赣药监药品经营〔2019〕5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可向属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樟树药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开展远程审方服务。
实际上,在业内远程审方早已不是新鲜事。在2013年,就有湖南、浙江、广西、江苏、广东等数省区针对执业药师不足开放了远程审方,2019年,云南、黑龙江、陕西、贵州、河南等省份发文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和审方业务等。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0年5月19日,全国已经有超过20个省市出台政策,支持零售药店远程审方等政策的落地实施,远程审方宛然已形成全国燎原之势。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年底,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一则发文,让整个执业医师远程审方情况有了新变化。该发文谈到,赞成推进远程审方等信息技术以辅助、补充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但不应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执业。在此之后,多地发文,对执业药师远程药事进行新规范。其中,广东省广州市医保今年在新一批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定点申报工作中,就指出实体门店必须配有执业药师,不然不能申请成为定点药店。
除此之外,近期来自云南昆明的一则药店换证方案也在圈内引起了热议。该换证方案提出,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及呈贡区、晋宁区、五个开发区的药品零售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均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非临床医疗)以上人员,指导合理用药。
不可否认,远程审方的实现,大大填补全国执业药师的缺口,但这并不代表药店可以不用配备执业药师了。从全国各地目前的政策多次强调“执业药师才是做好群众药事服务的主体,远程审方只是辅助手段”来看,未来药店还是要配备足够的执业药师,才能为顾客提供更加专业化以及多方面的药事服务。
按照《“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到2020年,执业药师服务水平要显著提高,健全执业药师制度体系,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来看,未来2020年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数量将持续增加,而随着执业药师的配备增多、要求提高,业内预计远程审方在药店的辅助功能会越来越弱。仅依赖远程服务远远不够也不利于零售药店长远发展,配置执业药师才是长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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