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7月9日,山东省药监局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发布了2020年第4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通告显示,15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4个品种共16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梳理发现,这16批次药品中,有6批次为制剂,10批次为饮片,涉及常用药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等。
按照通告,目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无独有偶,除了山东外,近期多个省份也相继公布了一批药品质量抽检通告,其中多批产品被召回、停止销售。
如7月6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2020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在此次药品质量抽检中,发现有65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包括4种制剂及
原料药、61种
中药材(饮片)。根据公开的药品名单,这些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包括维参锌胶囊、补肾强身胶囊等4种制剂及原料药;以及土茯苓、决明子、丹参、五加皮、钩藤等61种药材(饮片)。涉及生产企业五十余家。
当前,对该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将及时报告。
6月黑龙江省药监局也发布了今年一期关于药品质量抽检的通告,共有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不乏常见药。据了解,不符合规定的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中成药有3个批次,不符合规定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共13个批次。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药屑杂质”等,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的内容涉及到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几种情况。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黑龙江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从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药品中可以发现,中药饮片依然是药品抽检环节中的重点领域。虽然不合格比例仍然较高,但就2019年公布的国家药品抽检结果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91%,比2018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来看,在严格的监管下,我国中药材和饮片的产品合格率正逐年上升,行业也在逐渐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因此2020年,在药品监管加强的背景下,饮片质量应该将会继续提升。
总的来说,目前各地药监局的检查工作正在慢慢回到正轨。业内预计,接下来将会有一大波重点监督检查、针对性检查来临,药企切莫抱着侥幸心理,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才是持续经营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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