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医保局对外发布了常规药品价格信息,引起了业内广泛的关注。而早在2月26日,安徽宣城市医保局就公布《定点药店常规药品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这份文件也被业内视为“限价令”,将严格限制定点药店的价格,同时让药品销售价格变得更加透明,让群众放心用药。
据了解,宣州区在全市7个县市区同步推行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目前确定康宁、国胜(安徽)、丰原、润霖等4家经营规模较大、品种较全的定点连锁药店为常规药品价格监测、发布定点零售药店,头一批对复方氨酚烷胺片(感康)等20种常规药品价格进行监测,通过监测信息发布,做到“价比三家”。
在药价方面,按采报价定点单位实际销售给消费者的零售药价进行采集,按定点零售药店销售量较大的常规药品确定监测药品规格,并实行市区联合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另外,药品价格也将作为定点药店的重点检查内容,与考核挂钩,实行药价监测与定点药店考核挂钩,将药品价格监测、公开纳入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增加药品价格在定点药店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的稳定。
实际上,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有发布文件引导经营者合理制定药品价格。2019年下半年开始,“限价令”向全国铺开,陕西省、黑龙江省、湖北咸宁、四川内江、福建泉州等多个省市均有执行这一政令。
其中,湖北咸宁医保局联手4家药店控制药价,在咸宁城区范围内,对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等100个品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售的常用药品进行集中倡议降价,平均降幅6.01%,个别品种高降幅达46.67%。这100种常用药品包括18类,大多为需要长期服用的慢性病用药。
福建泉州建立《常用药品零售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对该市15家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100种常用药品进行价格监测,按季度更新、公布药品零售价格,让群众及时查询各类药品价格信息,通过“价比三家”自行购药。
2019年年底,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发挥医保对药品价格引导作用,完善对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的价格监管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同时要求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对价格、采购数量、配送率等出现异常变动的,要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妥善应对。
业内表示,原先执行“限价令”的省市在2020年春节以来被中断,如今随着宣城市再次发出“限价令”,这意味着新一轮医保控费的开始,34万家医保药店将面临大考。随着药店监管被打下“强劲剂”,药店需要加强和规范药品价格自律行为,着力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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