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市场分析】2020年1月17日,第二批国家集采产生了32种药品的中选结果。中标品种覆盖糖尿病、高血压、肺动脉高压等多个治疗领域,平均降价53%,涉及75家企业,采购量基数为124亿片(袋/支)。国家医保局更是表示,各省应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全国患者于2020年4月用上中选药品。
目前,河北等省份已经落地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结果,也有一些省市还在做近期安排。针对国内患者目前密切关注各省降价药品的落地情况,笔者对还未落地省份的时间安排进行了简要的梳理,仅供业内参考。
江西:4月11日零时起执行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6日发布消息称,该省正式落地实施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
相关负责人称,江西全省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等于4月11日零时起,全面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江西中选结果。采购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4月15日正式落地
4月2日,山东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4月10日,中选药品将正式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由医疗机构先行购进中选药品;4月15日,山东省各相关医疗机构全部启动采购和使用工作,同步面向患者销售32种降价药品。
第二批32种药品为用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重大疾病的药品。与2018年山东省采购平台挂网价相比,山东省此次平均降价74.45%。较大幅度的降价将显著降低患者负担。
根据全国统计数据,32个药品产生77家中选企业。供应山东的32个药品由28家中选企业供货,12个中选药品是全国低价。另外根据医疗机构采购量上报情况,山东此次采购量基数为8.62亿片(袋/支),按照规则以32种药品采购量基数的50%-80%作为约定采购量,进行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经初步测算,32种药品结果落地后,全省每年能节约医药费用6.1亿元。
海南省:4月10日起执行
海南省2月17日发布的《全面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显示,按照海南省要求,相关调整将于3月31日前完成,4月10日起,海南将正式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配套政策和医保支付标准。
上海:4月20日执行
3月27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关于本市执行第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上海将于4月20日执行第2批全国集采中选结果。
多省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
目前,各省都在紧锣密鼓的推进第二批全国药品集采落实。据业内统计,截至3月10日,除了江西、海南、上海以外,还有宁夏、山西、黑龙江、甘肃、广东、河北、辽宁、贵州、云南、青海等多地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第二批全国药品集采中选品种挂网、中选企业信息维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其中,有部分省份对非中标企业设定了降价要求,而中标企业通过以量换价,在企业利润还是可以有一定保障,也降低了患者药费负担。
总的来看,随着各地在4月份落地第二批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更多患者将用上好药、便宜药。另外从长远来看,药企无论中标与否降价都是大势所趋,这将是广大患者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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