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日前,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江苏省将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建立健全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机制,并发布了《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涉及的内容都比较到位,对不同分类药品的挂网要求、议价规则、平台发展和企业责任都进行了规定。
实际上,近年来对医药行业造成影响较大的政策之一就是带量采购了。2019年4月“4+7”试点城市进入25品种带量采购时代;2019年6月和7月,福建、河北两省分别跟进“4+7”政策;2019年9月“4+7”扩围,31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开启带量采购。
2020年1月,第2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顺利开标,其中32个药品顺利进入带量采购,平均降价幅度为53%,高降幅达到93%,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用药,以及价格比较昂贵的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而除此之外,国家医保局更是表示,各省应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全国患者于2020年4月用上中选药品。
目前,随着4月的临近,各省都在加紧推进第2批全国药品集采落实。据悉,截至3月10日,除了江苏省还有13个省份已经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第2批全国药品集采中选品种挂网、中选企业信息维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例如3月2日,青海、宁夏、辽宁几个省份分别发文正式挂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3月3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也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第2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落实第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开通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挂网通道。
3月9日,甘肃发文要求3月18日前完成中标品种挂网申报。非中选药品,按国家中选价自愿申报,不执行国家中选价且未在甘肃省中标、挂网的,暂不受理企业申报。
从整体来看,在4+7城市试点试行时,传统的医药行业的模式就已经结束,此后经过第1批药品集采的冲击,更是说明了我国仿制药企大单品高盈利几十年的发展模式的结束。未来,无论中标与否降价都在成为大势所趋。但这种情况只能证明这是一种新开始,而不是对药企整体的毁灭,药企应该认真思考发展战略,积极做出相应调整,不能总是被动“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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