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为进一步做好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关于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备案程序及要求的通知。其中提到,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存在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情形的,一经发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责令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撤销或纠正。
业内认为,这对于提升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以及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笔者了解到,实际上,近期以来,根据《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相关要求,多地的部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品种已经被叫停。
四川:19个品种
1月份,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对《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等部分内容停止执行和勘误的通告,停止执行百合粉、茯苓粉、黄芪粉等19个饮片规格的品种目录。
具体来看,停止执行的饮片规格品种包括:百合(粉)、茯苓(粉)、黄芪(粉)、黄蜀葵花(粉)、蕲蛇(粉)、鸡内金(粉)、金钱白花蛇(粉)、芡实(粉)、砂仁(粉)、山楂(粉)、延胡索(粉)、湖北贝母(粉)、酒蕲蛇(粉)、平贝母(粉)、蛇蜕(粉)、甘草(粉)、益智仁(粉)、海狗肾(粉)、烫狗鞭(粉)。
上海:7个品种
1月13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称,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原《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收载的、有临床习用历史的豆蔻仁粉、砂仁粉、林下山参粉、人参粉(含园参)、肉桂粉、狗鞭(狗肾粉)、灵芝粉7个品种,停止执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确有临床需求,可临方炮制。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生产的产品,按原规定执行。
山东:3个品种
1月9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沉香粉、水蛭粉、狗鞭粉3个中药饮片品规的炮制规范。
山西:3个品种
1月9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为加强该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管理,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山西中药炮制规范》(1984年版)中收载的“驴肾”、“狗肾”、“蝼蛄”3个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予以公布,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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