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年来,国家以及社会对疫苗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相关部门更是采取了多举措,进一步保障疫苗安全可追溯。2019年12月12日,两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建立覆盖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全部疫苗全过程可追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提高疫苗监管工作水平和效率,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其中,由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海南、重庆先行试点,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协同平台的衔接,2020年1月31日前按规定向协同平台提供本省(区、市)内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达到疫苗追溯要求。
另外,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参与试点。未参与试点的地区,应当按照该《通知》要求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2020年3月31日前,全国各地应当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所有上市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确保疫苗可追溯、可核查。
目前,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任务进展如何呢?笔者了解到,先行试点的地区如上海,自2017年起,上海就启动了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系统的建设。2018年3月起,“五码联动”(即将疫苗追溯码、疫苗产品编码、冷链设备编码、接种儿童代码、接种医生代码进行关联)已在上海市470家预防接种门诊部署了信息系统,为267万受种者提供476万次全程可追溯的预防接种服务,扫码接种率达99%以上。2018年12月1日,新版药品管理法落地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先行试点已经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非试点地区,如安徽省药监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主要责任,按照“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原则建立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与全国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相衔接,并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疫苗追溯信息;对所生产疫苗进行赋码,记录保存疫苗各级包装单元生产、流通追溯数据,实现疫苗追溯信息可查询。据悉,安徽省药监局要求,今年3月31日前,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企业应当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上市疫苗全过程可追溯。
2020年1月3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密切配合,确保今年3月底之前完成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任务,实现全部疫苗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可见,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加快推进,随着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任务的完成,将进一步确保未来疫苗来源安全清晰可靠,从而保障疫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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