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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货款一次付清!医保局开始行动

来源:制药网
2019/12/23 10:48:4236870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医保局发布《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公告》(下称《公告》)。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显示,若械企供货完毕且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将在3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货款。
 
药品、耗材货款一次付清!医保局开始行动(图片来源:制药网)
 
  事实上,从带量采购政策初问世,保证回款就成为攸关政策走向的热点话题。这是由于医院长期拖欠药品回款已成为全国普遍现象,危及行业正常发展,且国家到地方政策不断,却鲜有改善而导致的。在2018年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一份调研中可以发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回款账期有的长达960天,是国家要求30天付款的32倍,欠款金额也高达8600万元。
 
  一直以来,医院拖欠配送商,配送商拖欠药企是常见情况。一名药企人士曾告诉笔者,在配送商与药企环节,相较于单品种小企业,品种多的大药企才往往与配送商在回款比例和回款时间上有更多话语空间。
 
  为了改变医院拖欠货款这个长久痼疾,近年来国家各相关机构与地方医保局都展开了积极的工作。如今年初,湖北省卫健委开展公立医院清欠民营企业款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全省公立医院必须在2019年6月底前付清货款,且不得新增拖欠货款。
 
  而早在2017年11月,福建省泉州市为改变长期以来医院、药品配送企业之间药品货款结算周期长、药品配送企业财务成本高的问题,进一步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在全市推广药品货款统一结算支付工作,分两批将204家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药品货款统一结算范围。2018年6月起,又将全市170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纳入药品货款统一结算范围,实现了公立医院统一结算覆盖率100%。
 
  实际上,自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明确表示: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而在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要求后。各地对医保支付环节中的医院回款,就开始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工作。
 
  在12月3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配套措施的通知》中,就对回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首先认定医疗机构是药款结算的首要责任人,按合同从收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逾期不回款给预警,此后5个工作日依然不回款,将用停医保作为惩戒。
 
  目前来看,对于及时结算回款,也是国家带量采购方案,以及各省实施带量采购扩围时着重强调的重点。而为了打消药企忌惮货款收回周期过长的顾虑,未来相关部门或将继续实施一系列政策来加强对货款结算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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