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站 行业动态】7月17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通知,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文件》要求,拟将抗癌药目录内原挂网产品进行撤网公示。
此次共有51个药品撤网,这些被撤网的药品中不乏紫杉醇注射液、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用甲氨蝶呤等药企的大品种。
为什么被撤网?山东省此前发布了《山东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明确将根据企业申报数量、药品类别采取竞争报价、带量谈判、直接挂网等方式,实行分类采购。
其中规定,药品申报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生产企业竞争报价采购的方式。而3家以下的生产企业进行申报的,实行医疗机构联合带量谈判采购,以谈判成交价格作为医疗机构高采购限价。
另外,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涉及的抗癌药品以及山东省大病医保谈判涉及的抗癌药品等可以直接挂网。
从以上这三种采购方式的原则可以看到,抗癌药如果不降价就会影响挂网。而此次被撤网的这51个药品也是因为在山东省没有实施降价。
实际上,除了山东省以外,湖北、辽宁、海南、黑龙江等多省都采用了抗癌药不降价就会被暂停挂网的措施。
早在2018年10月9日,湖北发布执行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抗癌药专项采购省级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时,就将129个药品列入暂停挂网限价采购目录。
2018年12月,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执行国产抗癌药品降税降价结果的通知》,对125个品规药品将暂停在辽宁省挂网采购。
今年1月3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2019年海南省关于公示抗癌药物降价处理结果的通知》,17个药品不降价被撤网。
今年2月15日,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癌药品降税降价工作的通知》,对335个已经在黑龙江省集中采购、未主动降价的国产抗癌药,暂停在黑龙江的挂网采购;5月份,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又发布《关于抗癌药品降税降价情况的公示》,73个抗癌药品的生产企业无正当理由且不降价,这73个抗癌药将暂停在黑龙江省的挂网采购。
那么,抗癌药降价真的那么难被生产企业接受吗?4+7带量采购政策推进后,企业为了获取生存空间,不得不相继进行药价调整,其中,有些高价抗癌药价格下调幅度超过70%。
业内预测,实际上抗癌药的降价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不少抗癌药价格下调也仅有小幅度影响,有的甚至影响不大。
2018年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业内指出,从减税后的效果来看,解决抗癌药少、抗癌药贵,创新研发是关键,未来需要更多创新团队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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