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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带量采购继续推进,医药市场将更为客观

来源:中国制药网
2019/3/26 14:57:1736580
  【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下一步医改任务落实。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全面推广药品集团采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都是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广东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以市为单位自主选择省、广州、深圳三个交易平台开展药品集团采购,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促进三个平台形成有序良性竞争。统筹推动三个平台实时共享采购数据,实施价格联动,合理管控药品价格。

  广东政府还在通知中也强调,要积极推进广州深圳认真落实此项工作。而此时三大平台的联动,无异于全省推进“4+7”带量采购结果。

  目前,“4+7”带量采购推进工作还在继续。具体到“4+7”项目中,笔者了解到,福建省跟进的速度相对较快。

  根据之前业内流传内容,2019年1月30日福建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跟进国家集采使用工作座谈会,方案要点主要是:

  ,福建省公立医院将全面执行。第二,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估算中选药品的采购基础量,以完成采购基础量及年度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占同种药品使用量60%为条件,优先挂网。

  第三,中选药品优先使用,确保带量采购,统一医保支付价(相差大的要谈判,2-3年完成,与国务院方案一致)。

  非竞争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及竞争组药品按中选药品制定销售限价,其他药品谈判降低销售限价。

  第四,确保货款结算。第五,完善药械阳光采购机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福州、厦门将列入DRGs改革城市试点。第六,厦门可能3月1日执行,全省可能4月1日执行。

  再具体到厦门市,根据3月14日正式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本次“4+7”城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选结果,于2019年3月15日起在“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执行。

  自2019年3月18日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和同品种非中选药品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标准。

  分析人士表示,可以预测的是,下一轮无论是5+8还是6+9,带量采购的价格下行趋势将更加明显,在“4+7”及其落地政策作用下,接下来的价格将更低,呈现一个更加客观真实的医药市场。

  而随着“4+7”带量采购试点的落地,及试点范围的扩大,我国药品价格持续降低已成为必然,与广东医改同步的是,全国的破冰之旅也已起航,医药产业格局的彻底改变不远了。医药产业格局也将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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