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日前,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执业药师离岗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检查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确保检查覆盖率100%。
执业药师成飞检必查目标
《通知》要求,将执业药师在岗履责情况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检查、飞行检查中的必查项目,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虚挂证书等违规行为。
对检查中认定的执业药师挂证的企业,依照规定撤销GSP认证证书。对挂证执业药师列入黑名单,依照规定限制其药品经营行业准入资格。对企业和执业药师的失信行为予以曝光。
检查中发现由他人代替执业药师在远程药学专业电子处方共享平台审核处方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规定查处的同时取消企业加入电子处方共享平台的资格。
实际上,自2018年以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被查被通告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根据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定相关规定;出租出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
而从西安食药监局此次发布的《通知》来看,执业药师挂证已经不是过去简单没收证书就了事了,还会牵涉到企业的利益和信誉问题。这也要求企业在聘请执业药师的企业需要规范其行为,执业药师的门槛以及职业素质要求进一步提高。
企业有1个月的自我检查时间
根据《通知》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2月26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4月26日为检查整顿阶段;2019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为总结提升阶段。
也就是说,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有1个月的时间来自我检查自我纠正企业行为和执业药师是否挂证,检查整顿时间为2个月。
其中,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自我检查:是否违规摆放和销售生活用品;是否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是否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是否为参保人员空开发票欺诈医保基金提供便利;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履责;处方药是否凭执业药师审核过的处方销售。
“影子店”将被关停并撤销药品经营许可
《通知》要求,各企业要认真自查,纠正违规行为,主动清理离岗挂证、不能有效履责的执业药师。企业在2月26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各区县食品药监局。
在检查整顿阶段,未报送自查报告的和医保定点药店将被重点检查,无法落实制度规范的“僵尸店”、“照片店”、“影子店”等依法关停并撤销药品经营许可。
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责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被责令改正,并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离岗挂证的执业药师报国家药监局予以全国通报,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另外,在总结提升阶段,市局将开展双随机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零售药店进行处置,并评估区县局专项整治成果,计入区县局考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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