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目前,“4+7带量采购”工作还未正式启动,但已经在倒逼行业改革,例如撤销医药代表。“2018年底,公司整个业务模式做了比较大的调整,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医药代表这个职位了。”有药企人员如是表示。
据了解,医药代表从业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学术推广,技术咨询,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
在过去,医药代表这个从海外引进的职业代表着地位高、受尊重、收入高,成为国内的“香饽饽”。然而进入90年代,医药代表开始变味了,一些文化程度很低的医药代表流入行业,不择手段向业绩看齐,干扰医生开处方,推高药价,给患者的利益和健康都造成不好的影响。
随着药价虚假、带金销售现象泛滥,我国对医药行业开始改革。2015年7月1日,浙江在全国实施药品集中采购新政,从源头和机制上降低虚高的药价。
2017年2月9日,我国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2017年3月23日,我国发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其中提及,“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有了实质性推进。
2017年年底,《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8年8月23日,九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提到2018年就要推进实施《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环境,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公开其医药代表的备案信息。
医药代表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符合要求的医药代表院内接待流程,确保医药代表的院内行为有记录、可监控、能公开,改善医疗服务环境。要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巡查监控制度,对于未按照院内要求开展工作的医药代表要坚决劝离。
另外,针对利用医药代表身份参与产品销售、药品统方、处理票款、商业贿赂、提供捐赠、误导用药、歪曲疗效、隐匿不良信息等与其工作无关的行为,要求列入“黑名单”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在此背景下,医药代表的门槛不断提高,药品灰色空间被重拳出击,医药代表只能进行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服务,医药代表乱象行为得到整治。
目前,不少药企已经撤销医药代表队伍,其中包括一些跨国药企。例如,比利时中国区目前已经没有医药代表这个职位,该区总经理表示,随着中国一致性评价以及带量采购政策的推行,跨国药企原有的大规模推广普药的模式逐渐行不通了,这迫切需要企业在组织架构上做出相应变革。
据悉,该药企撤销医药代表后,转变为医药信息伙伴,这意味着公司对这些员工的考核是何与医生进行合作,给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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