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12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DRGs国家试点申报工作。
通知显示,其目的旨在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探索建立DRGs付费体系。
通知要求,原则上各省可推荐1-2个城市(直辖市以市为单位)作为国家试点候选城市,并对候选城市应该具备的条件作出要求。
各省要积极推动和参与按DRGs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拟申报国家试点城市做好调查摸底、数据收集等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12月20日前相关材料应报送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将综合评估,确定试点城市及后续工作。
笔者了解到,实际上自从今年3月份,国家医保局组建后,业内就猜测医保支付会进行改革。如今果然要来了!此通知一出,医药界瞬间沸腾。
那么,什么是DRGs呢?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DRGs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DRGs付费指的是综合考虑患者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合并症与并发症等情况,将临床过程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个DRG病组,在DRGs分组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测算制定出每一个组别的付费标准,并以此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预先支付的一种方法。
据了解,与单病种付费不同,DRGs付费覆盖全部疾病谱。这也意味着,实施DRGs付费后,患者可以安心接受治疗,并有望缩短病程。
业内表示,与控制药占比、限制辅助用药等政策相比,实施DRGs付费将会是更严格有效的控费手段,对医院、医生的行为也将受到限制,有利于更好的控制医疗费用。
实际上,早在2017年6月,我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到,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并且要求,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今年3月20日,《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中再次强调,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如今,在新的医保付费制度下,将有利于医院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少开药,另外合理诊疗、不乱开药也将为医院的发展带来更好的效益,利于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和更好的治疗。
业内表示,随着医保支付改革的推进,未来,预计95%的药品都将被覆盖在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付费方式之下,届时也会影响所有医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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