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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药网 编辑视点】历经4年的“乔丹”商标争议案件已于近日尘埃落定。高法判定,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应予撤销。法院同时还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那么,“乔丹”案谁赢了?有人说迈克尔·乔丹,有人说“乔丹”,其实大的赢家还是我国的法治。这次裁决更像是一堂关于商标的法治课,有媒体评论,“‘傍’不如创,精耕细作做,何愁不名满天下?”
然而,“傍”的现象不仅是体育用品行业,医药行业也较为猖獗。笔者了解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旗下的产品“前列康”就遭遇了山寨。两款产品除了公司名称和包装略有不同外,其他都基本相似。消费者若不仔细观察,很有可能将两个产品混淆。
(“乔丹”案件到底谁赢了?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据悉,“前列康”从品牌到包装都有注册,康恩贝则是该品牌的权利人。针对这起事件,康恩贝已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法院终判决生产山寨药品的企业立即停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停止销售与“前列康”牌相似包装的产品。
“前列康”案只是“傍”案件中的冰山一角,医药行业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近年来,医药行业市场向好,政策的红利更是助推医药产业进入快车道。不过,医药也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的领域,药企不仅需要足够的资金,还要有强大的研发实力才能在市场中站稳脚跟。一种新药从发现、研究,到临床试验、审批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而一个口碑良好,声誉鹊起的医药品牌需要的时间远比十年要长得多,当中的投入也可想而知。
面对这样的现实,很多药企选择铤而走险,耍点“小聪明”,在“名气”上做文章。产品名改几个字,包装相似依然可以上市,殊不知,这种方式只会封堵发展路。而那些打擦边球的产品一旦流入市场,不仅扰乱了秩序还对人们的用药安全造成了威胁。
(“傍”不如创 药企还需精耕细作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针对“傍”现象的猖獗,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来保护我国的医药品牌。笔者获悉,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于11月发布了《关于严格保护的若干意见》。这两份文件都规定将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食药侵权假冒行为。
政策已经融入到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中,这不仅是为了保护我国的医药品牌,也是为了鼓励相关企业进行积极进行自主研发和品牌建设,更是为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筑起了屏障。
笔者获悉,近年因药品安全引发的事件不在少数,类似案件的频发不仅反映了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缺失,还折射出市场秩序的紊乱。相关药企与其承担“傍”的风险,整天担惊受怕,为何不脚踏实地创?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利益的诱惑,作为生产药品的主体,药企更应该担起责任,为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尊重同行的劳动成果,并以为榜样、为目标,积极研发生产相关产品,这样才能在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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