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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 10:15:12附录Ⅻ A 崩解时限检查法
崩解系指固体制剂在检查时限内全部崩解溶散,并通过筛网(不溶性包衣材
料或破碎的胶囊壳除外)。
本法系用于检查固体制剂在规定条件下的崩解情况。
凡规定检查溶出度、释放度、融变时限或分散均匀性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
时限检查。
一、片剂
仪器装置 采用升降式崩解仪,主要结构为一能升降的金属支架与下端镶有
筛网的吊篮,并附有挡板。
升降的金属支架上下移动距离为55mm±2mm,往返频率为每分钟30~32 次。
吊篮 玻璃管6 根,管长77.5mm±2.5mm,内径21.5mm,壁厚2mm;透明塑
料板2 块,直径90mm,厚6mm,板面有6 个孔,孔径26mm;不锈钢板1 块(放
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上),直径90mm,厚1mm,板面有6 个孔,孔径22mm;不锈钢
丝筛网1 张(放在下面一块塑料板下),直径90mm,筛孔内径2.0mm;以及不锈
钢轴1 根(固定在上面一块塑料板与不锈钢板上),长80mm。将上述玻璃管6 根
垂直置于2 块塑料板的孔中,并用3 只螺丝将不锈钢板、塑料板和不锈钢丝筛网
固定,即得(如图1)。
(图 1 略)
挡板 为一平整光滑的透明塑料块,相对密度1.18~1.20,直径20.7mm±
0.15mm,厚9.5mm±0.15mm;挡板共有5 个孔,孔径2mm,*1 个孔,其余4
个孔距中心6mm,各孔间距相等;挡板侧边有4 个等距离的V 形槽,V 形槽上端
宽9.5mm,深2.55mm,底部开口处的宽与深度均为1.6mm(如图2)。
(图 2 略)
检查法 将吊篮通过上端的不锈钢轴悬挂于金属支架上,浸入1000ml 烧杯
中,并调节吊篮位置使其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部25mm,烧杯内盛有温度为37℃
±1℃的水,调节水位高度使吊篮上升时筛网在水面下15mm 处。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6 片,分别置上述吊篮的玻璃管中,加挡板,启动
崩解仪进行检查,药材原粉片各片均应在30 分钟内全部崩解;浸膏(半浸膏)
片、糖衣片各片均应在1 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1 片不能*崩解,应另取6
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如果供试品黏附挡板,应另取6 片,不加挡板按上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薄膜衣片,按上述装置与方法检查,可改在盐酸溶液(9→1000)中进行检
查,应在1 小时内全部崩解。如有1 片不能*崩解,应另取6 片复试,均应符
合规定。
肠溶衣片,按上述装置与方法不加挡板进行检查,先在盐酸溶液(9→1000)
中检查2 小时,每片均不得有裂缝、崩解或软化现象;继将吊篮取出,用少量水
洗涤后,每管加入挡板,再按上述方法在磷酸盐缓冲液(pH 6.8)中进行检查,
1 小时内应全部崩解。如有1 片不能*崩解,应另取6 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泡腾片,取6 片,分别置250ml 烧杯中,烧杯内盛有200ml 水,水温为15~
25℃,有许多气泡放出,当片剂或碎片周围的气体停止逸出时,片剂应溶解或分
散在水中,无聚集的颗粒剩留,除另有规定外,各片均应在5 分钟内崩解。如有
1 片不能*崩解,应另取6 片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凡含有药材浸膏、树脂、油脂或大量糊化淀粉的片剂,如有小部分颗粒状物
未通过筛网,但已软化无硬心者,可作符合规定论。
二、胶囊剂
硬胶囊或软胶囊,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6 粒,按上述装置与方法加挡板
进行检查。硬胶囊应在30 分钟内全部崩解;软胶囊应在1 小时内全部崩解,软
胶囊可改在人工胃液中进行检查。如有1 粒不能*崩解,应另取6 粒复试,均
应符合规定。
肠溶胶囊,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6 粒,按上述装置与方法不加挡板进行
检查。先在盐酸溶液(9→1000)中检查2 小时,每粒的囊壳均不得有裂缝或崩
解现象;继将吊篮取出,用少量水洗涤后,每管加入挡板,再按上述方法,在人
工肠液中进行检查,1 小时内应全部崩解。如有1 粒不能*崩解,应另取6 粒
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如有部分颗粒状物不能通过筛网,但已软化无硬心者,可作符合规定论。
三、滴丸剂
按上述装置,但不锈钢丝网的筛孔内径应为0.42mm;除另有规定外,取供
试品6 粒,按上述方法不加挡板进行检查,应在30 分钟内全部溶散,包衣滴丸
应在1 小时内全部溶散。如有1 粒不能*溶散,应另取6 粒复试,均应符合规
定。
以明胶为基质的滴丸,可在人工胃液中进行检查。
【附注】人工胃液 取稀盐酸16.4ml,加水约800ml 与胃蛋白酶10g,摇匀
后,加水稀释成1000ml,即得。
人工肠液 即磷酸盐缓冲液(含胰酶)(pH6.8)(附录ⅩⅤ D 缓冲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