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尘设备要设专人操作和检修。全面掌握除尘器的性能和构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除尘系统正常运转。
2、一般情况下,除尘系统应先于生产工艺设备开车运行,而在生产工艺设备停车5~10分钟之后再关闭除尘系统,以避免粉尘在除尘设备和管道中沉积,或因除尘系统滞后运行早成污染物的泄漏,为防止电动机过载,需在低风量(调节风门关闭)下启动引风机。
3、如果除尘设备在高温工况下使用,工艺设备点火时烟气应采用旁路管道排放,待温度正常以后再进入除尘系统进行收尘治理。
4、经常检查清灰机构、和各转动部位的工作情况,应定期注油或作必要的保养。
5、若排出口含尘浓度增大,表明已有滤袋破漏,应及时更换滤袋。更换时,先停引风机,再打开除尘器上部的检修门。如果滤袋口处有积灰,则说明该滤袋已破损,须更换或修补。
6、压缩空气的清灰压力要控制在 0.4MPa~0.6MPa之内,一般在0.4MPa。压缩空气系统的过滤器要定时排污,气包的排水阀要定期放水。
7、电磁脉冲阀和温控阀上的气缸要由专业人员检修,并定期对电磁脉冲阀和气缸的电磁阀进行检查。
8、袋式除尘器停机后,在无引风的情况下仍应开动喷吹清灰机构,连续喷吹一段时间,使附着在滤袋表面的粉尘尽可能抖落,以防止滤袋堵塞,又使于检查漏袋情况或停机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