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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如何保障中医院的中药饮片质量

2012/5/23 11:42:37
  医院对中药饮片如何验收
  
  一、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二、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并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中药饮片常规检验方法。
  
  三、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
  
  四、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院对中药饮片如何保管
  
  一、中药饮片仓库应当有与使用量相适应的面积,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
  
  二、中药饮片出入库应当有完整记录。中药饮片出库前,应当严格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的不得出库使用。
  
  三、应当定期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中药的调剂与炮制应注意什么
  
  一、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设施,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标签和药品要相符。
  
  二、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三、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二级以上医院应当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剂复核工作,复核率应当达到100%。医院应当定期对中药饮片调剂质量进行抽查并记录检查结果。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四、医院进行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并填写“饮片炮制加工及验收记录”,经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医院煎煮中药饮片注意什么
  
  一是医院开展中药饮片煎煮服务,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场地及设备,卫生状况良好,具有通风、调温、冷藏等设施。
  
  二是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煎煮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是中药饮片煎煮液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无毒、卫生、不易破损,并符合有关规定。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如何处罚
  
  一、对违反本规范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由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医院,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给以通报批评。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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