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我公司名称存在相似企业的声明
时间:2019-12-17 阅读:961
尊敬的各位顾客朋友:
鉴于近日发现有字号为“贝斯曼”的其他企业与我公司字号相同,经营范围亦有重合,易引起误认,我司在此郑重声明:
一、我司全称为:深圳市贝斯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截止2019年12月13日,我公司无其他分支机构。
二、目前在网上发现经营范围有重合且与我公司字号相同的公司有:西安贝斯曼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武汉贝斯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贝斯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此三家公司与我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无任何业务往来。
三、以上三家公司的任何事务与我司无关。如发现上述公司有恶意注册我司名称或未经允许使用我司注册商标或类似标识行为的,我司将严格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四、若有人故意混淆我司与其他字号为“贝斯曼”公司的,一经发现,我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赔偿我公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特此声明!
深圳市贝斯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