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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验原理
GB8410水平燃烧测试仪是将试样水平地夹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s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
二、设备系统组成
2.1 试验装置及器具
2.1.1 燃烧箱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2006
燃烧箱用钢板制成,结构示意图见图1,尺寸见图2。
燃烧箱的前部设有一个耐热玻璃观察窗,该窗可整块盖住前面,也可做成小型观察窗。 燃烧箱底部设10个直径为19 mm的通风孔,四壁靠近顶部四周有宽13 mm的通风槽。整个燃烧箱由4只高10 mm的支脚支承着。在燃烧箱顶部设有安插温度计的孔,此孔设在顶部靠后*部位,中心距后面板内侧20 mm。
燃烧箱一端设有可封闭的开孔,此处可放人装有试样的支架,另一端则设一个小门,门上有通燃气管用的小孔,支撑燃气灯的支座及火焰高度标志板。
燃烧箱底部设有一只用于收集熔融滴落物的收集盘(见图3)。此盘放置在两排通风孔之间而又不影响通风孔的通风。
2.1.2 试样支架
试样支架由两块U形耐腐蚀金属板制成的框架组成,尺寸见图4。
支架下板装有6只销子,上板相应设有销孔,以保证均匀夹持试样,同时销子也作为燃烧距离的起点(*标线)和终点(第二标线)的标记。
另一种支架的下板不仅设有6只销子,而且支架下板布有距离为25 mm的耐热金属支承线,线径0.25 mm(见图5),该种支架在特定情况下使用。
安装后的试样底面应在燃烧箱底板之上178 mm。试样支架前端距燃烧箱的内表面距离应为22 mm,试验支架两纵外侧离燃烧箱内表面距离为50mm(见图2和图4)。
2.1..3 燃气灯
燃气灯是试验用火源,燃气灯喷嘴内径为9.5 mm,其阀门结构应易于控制火焰高度,并易于调整火焰高度。
当燃气灯置于燃烧箱内时,其喷嘴口部中心处于试样自由端中心以下19 mm处(见图2)。
2.1.4 燃气
为保证试验结果的可比性,供给燃气灯试验用可燃性气体使用液化气,也可采用燃烧后热值约为35 MJ/m3~38 MJ/m3的其他可燃气体,例如天然气、城市煤气等。 当进行仲裁试验时,*使用液化气。
2.1.5 金属梳
金属梳的长度至少为110 mm,每25 mm内有7~8个光滑圆齿。
2.1.6 秒表
测量时间所用秒表准确度不低于0.5 s。
2.1.7 温度计
温度计量程应为150℃以上,准确度为1℃。
2.1.8 钢板尺
钢板尺量程400 mm 以上,准确度1 mm。
2.1.9 通风橱
燃烧箱应放在通风橱中,通风橱内部容积为燃烧箱体积的20倍~110倍,而且通风橱的长、宽、高的任一尺寸不得超过另外两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5倍。
在燃烧箱zui终确定位置的前后各100 mm处测量空气流过通风橱的垂直速度,该速度应在0.10 m/s~0.30 m/s之间。
三、适用标准
GB 8410-2006、TL1010、GM6090M、DIN7520、GM9070P、FMVSS 302、JIS D 1201、JASO M403 、ISO 3795、ASTM D5132、QB/T 2729-2005等标准
四、设备特点
GB8410水平燃烧测试仪是依据GB8410 - 2006 标准设计制造,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本机控制箱及燃烧箱均为不锈钢制做,外型美观,耐烟、气腐蚀,且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自动点火,自动供气,自动计时,自动结束试验等功能,观察记录方便,使用稳定可靠。
五、设备参数
施焰时间 | 0-999.9s±0.1s可调 |
持焰时间 | 0-999.9s±0.1s,自动记录,手动暂停 |
U形支架 | 两块U形不锈钢板制成,上支架有6个销孔,下支加对应有6个销子,并布有线径为0.25mm及间距为25mm的耐热金属支承线 |
燃气灯 | 内径为9.5mm,其灯嘴口中心处于试样自由端中心以下19mm处并可自动点火 |
燃气 | 使用液化气,也可用燃烧热值为35MJ/m³~38 MJ/m³的其他可燃气体(如天然气、城市煤气,自备) |
燃烧火焰 | 38mm(可调节) |
U型支架 | 试验支架*支点距前端距离为38mm |
试验支架第二支点距*支点距离为100mm | |
试验支架第三支点距第二支点距离为154mm | |
耐热金属丝槽 0.5mmX0.5mm | |
耐热金属丝间距 25mm | |
收集盘 | 336X85mm |
试样安装 | 试样安装在燃烧箱底板之上178mm |
温度表: | MAX:150℃ |
钢板尺 | 精度:0.1mm |
电源电压 | 220V/50Hz |
外形尺寸 | 宽 1120mm × 深 580mm × 高 1270mm ,排气孔Φ 100m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