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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洁净厂房供配电系统设计
洁净厂房的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根据电子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和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洁净厂房低压配电电压等级应符合生产工艺设备用电要求。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三相三线制、三相四线制。电子产品生产用主要工艺设备,应由变压器或低压馈电线路供电。对电源连续性有特殊要求的生产设备、动力设备、宜设置不间断电源或备用发电装置等。在洁净室内宜设置独立的检修电源。
洁净厂房的电源进线(不包括消防电源进线)应设置手动切断装置,手动切断装置宜设置在洁净室外便于操作管理的场所。室内配电设备应选择不易积尘、便于擦拭的小型、暗装设备,不宜设置落地安装的配电设备。配电设备宜设置在下技术夹层,并应在顶部设挡水设施。
洁净厂房的电气管线宜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宜采用低烟、无卤型电缆,穿线导管应采用不然材料,洁净生产区的电气管线宜暗敷,电气管线管口及安装于墙上的各种电器设备与墙体接缝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山东洁净厂房供配电系统设计,洁净厂房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300-500lx;辅助工作室、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用室、气闸室、走廊灯的照度值宜为200-300lx。对照明有特殊要求的厂房应设置局部照明,其照明值应根据生产操作的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