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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测定试剂盒
注册证编号: | 粤械注准20162400650 |
注册人名称: | 广州瑞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树工业园敬业三街3号G栋502房 |
生产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树工业园敬业三街3号G栋502房,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树工业园敬业三街7号D栋503房,广州*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玉树工业园敬业三街7号D栋502-1房 |
产品名称: |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测定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
型号、规格: | 20人份/盒,30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 |
主要组成成分(体外诊断试剂) | 由试剂卡、样本稀释 液和数据盘组成。其中,试剂卡:塑料背衬支撑材料上依 次粘贴有吸水材料、硝酸纤维素膜、玻璃纤维探针垫和玻 璃纤维样品垫;以合适尺寸塑料卡壳包装后独立封装于试 剂袋中;硝酸纤维素膜(NC膜)上特定位置划线包被有抗 肌酸激酶同工酶抗体和羊抗兔IgG;玻璃纤维探针垫上喷 有肌酸激酶同工酶荧光微球标记抗体和兔IgG荧光微球标 记抗体;样本稀释液:由磷酸盐缓冲液、牛血清白蛋白和 Proclin300组成。 |
预期用途(体外诊断试剂)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和全血样本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含量。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体外诊断试剂) | 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不可冷冻保存。试剂卡在开封后置于室温(15℃-30℃),湿度≤65%,应在1小时内尽快使用。 |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测定试剂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