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印刷与油墨使用安全问题
时间:2021-08-13 阅读:708
今天的社会已经发展到所有商品都需要包装,所有包装都需要印刷的程度。印刷是产品包装最重要的装饰和加工手段。没有印刷的包装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印刷起着传递信息、宣传和介绍产品的作用。同时,对于一些商品来说,印刷在防伪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今天的包装印刷正朝着更加精致和提高商品附加值的方向发展。
一、食品包装油墨的安全隐患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食品包装印刷产品的竞争不仅仅是产品质量的竞争,包装安全也成为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问题。如何提高食品和食品包装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已成为政府和消费者日益关注的热点。
目前,新型、美观、品牌化的接触材料使油墨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几乎所有的食品包装都离不开油墨的装饰,但油墨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包括重金属、残留溶剂、有机挥发物和多环芳烃。因此,食品包装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油墨的健康安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特别是基于塑料的食品包装(包括纸塑复合材料、铝塑复合材料和其他复合食品包装材料)具有一定的透湿性和透氧性,再加上油墨的化学迁移,导致食品包装上印刷油墨中的有害物质污染食品内容物。劣质印刷油墨产品甲苯等溶剂残留竟高达 151mg/ ㎡(我国对食品包装的要求为溶剂残留总量≤10m g/ ㎡),“可溶性”铅含量高达 430mg/kg(欧盟等发达国家对印刷油墨、涂料等产品“可溶性”铅含量*≤25mg/kg)。
二、食品包装印刷油墨安全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了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这对油墨制造商、食品包装印刷商和消费者都有重大影响。使用绿色油墨已成为环保印刷的必由之路。目前,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早有关于油墨卫生安全的规定和法律,,如日本NL法规(食品包装材料油墨的独立限制性法规)和德国包装法标准中油墨的合理性。
我国第一项规范食品包装的通则类国家标准—《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下简称《通则》)对溶剂残留量做出了新的规定,苯类溶剂残留量的单项标准更为严格。在GB10005《双向拉伸聚丙烯 / 低密度聚乙烯复合膜、袋》中规定,溶剂残留总量应≤10mg/ ㎡,其中苯类残留≤3mg/ ㎡;而在《通则》中规定,溶剂残留总量不变,但苯类残留修改为≤2mg/ ㎡。
三、食品包装印刷安全检测
近年来,食品制造商和消费者越来越重视食品包装的安全性。食品包装已逐渐从原来的美观和包装功能上升到安全的话题。食品包装的健康安全一般从原辅材料的安全控制、印刷方法的控制、环境设施和设备的要求、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的建立以及良好操作规范的建立和实施等方面进行控制。
目前和油墨相关的包装卫生要求,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总迁移量检测仪
第一类:重金属元素的迁移量或者重金属元素及化合物的含量;常用总迁移量检测仪对各种食具、容器及食品用包装薄膜、罐头或其他各种食品用工具、管道等制品在不同浸泡液中的溶出量的测定。通过蒸发残渣的测定,进行浸出指标的分析材料的总迁移量。
气相色谱仪
第二类:挥发性有机物的残留量,即油墨和印刷品有关的VOC含量;实际生产中,一般使用气相色谱仪检测包装印刷品的溶剂残留量,还可检测单一溶剂的纯度或含量。
第三类:气味,即干燥后的印刷品必须不含有使人厌恶的刺激性甚至有害的气味。
第四类: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如铅、铬、汞等重金属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