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入网换热站建设技术要求
时间:2024-06-28 阅读:711
换热站建设技术要求
集中供热运行冷期参数:供、回水温度为 60/45℃,室外计算温度-7℃,据此进行设计计算。换热站选址及建筑结构:
1、换热站选址尽量设在供热小区的热负荷中心位置,建议建设地上独立换热站,办理规划定点手续,站址选择符合整体项目供热规划的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换热站与居民建筑物外表面间距不低于 10 米,换热站满足有关要求,室内净高(梁下)不低于 3.6 米,站内房间格局合理,屋面防水良好不漏不渗。换热站的内外门窗齐备完好,门的开向应为从设备间向外开,朝向主通道;站内应设不同朝向的两个以上带铁栅栏的外窗,换热站内外墙壁平整洁净,粉刷完好。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中 的规定“当热水热力站站房长度大于 12 米时,应设两个外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