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氧乙烯(40)氢化蓖麻油医用级 中国药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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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氧乙烯(40)氢化蓖麻油医用级 中国药典标准
【检查】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0g,加不含二氧化碳的热水50ml溶解后,依法检查(通则0901与通则0902),与3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比较,不得更深;与橙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碱度 取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项下配制的溶液2ml,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0.5ml,溶液不得显蓝色。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3.0%。
炽灼残渣 取本品2.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3%。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类别】药用辅料(供非注射用),乳化剂、增溶剂。
【贮藏】避光,密闭保存。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膏状半固体;有轻微气味。
本品在热水中溶解,易溶于乙醇、丙酮,不溶于石油醚。
酸值 取本品适量,依法操作(通则0713),本品酸值应不大于2.0。
羟值 取本品适量,依法操作(通则0713),本品羟值应为57~80。
碘值 取本品适量,依法操作(通则0713),本品碘值应不大于5.0o
皂化值 取本品适量,依法操作(通则0713),本品皂化值应为45~69。
凝点 取本品,照凝点测定法(通则0613)测定,本品的凝点为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