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尘试验箱的使用条件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11 阅读:1960
沙尘试验箱的使用条件:
1、环境温度: 10—35C;
2、相对湿度:不大于85%R. H
3、大气压: 86—106Mpa
4、周围无强烈振动;
5、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
6、周围无强烈气流。当周围空气强制流动时,气流不应直接吹到箱体上;
7、周围无强电磁场影响;
8、周围无高浓度粉尘及腐蚀性物质;
9、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操作的方便,除保持设备水平安放外,设备与墙壁或器物之间应预留一定的空间。
沙尘试验箱的使用注意事项:
1、设备第一次使用前,请打开箱体右侧上部的挡板,检查一下是否有元器件在运输中松动或脱落;
2、试验介质中不能含有不符合要求的物品部件;
3、试验完毕以后,如短期内不开机,则应将试验介质取出并擦干箱内,保持清洁;
4、取介质时打开内胆底部管道下面的封口,而后关闭。建议用吸尘器吸出其余粉尘;
5、因箱门上设有玻璃观察窗,关启箱门应正确,并防止重击箱门;
6、请注意本机必须安全确实接地,以免产生静电感应;
7、本设备额定电压为220V, 如果外部电压不稳定,须备稳压电源;
8、绝对禁止试验爆炸性,可燃性及高腐蚀性物质;
9、试验介质使用次数不得超过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