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企业新闻】业绩持续亏损,销售费投入高居不下,振东制药收年报问询函。据悉,该公司已经连续五年收到年报问询函,且销售费用问题年年被追问。
据了解,6月3日晚间,振东制药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对交易所此前在年报问询函中追问的七方面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针对销售费用,2023年,振东制药销售费用为14.76亿元,其中服务费、市场运营费为10.53亿元,职工薪酬为2.16亿元,同比增加5495.84万元。
深交所对此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2023年服务费、市场运营费主要支出对象类别构成、前十大支付对象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时间、注册资本、参保人数、交易金额,出资股东、董监高情况,与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价是否公允及判断依据,相关款项支付协议约定支付时点、实际支付时点、是否存在提前付款的情形,相关付款安排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通过服务商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销售费用相关职工薪酬政策、总额构成、每月发放薪酬金额、每月在职领薪人数、人均薪酬及波动原因,是否存在支出对象非公司在职人员的情形,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员工在公司领薪的情形。
而振东制药在回复公告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服务费、市场运营费主要支出对象类别为推广服务、营销策划、
咨询服务等公司。公司不存在向服务费、市场运营费前十大支出对象提前付款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服务商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相关付款安排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人均薪酬因每月销量变动而存在一定波动,每月在职领薪人数在合理范围内波动,公司不存在支出对象为非公司在职人员的情形及控股股东员工在公司领薪的情形。
据悉,这是振东制药第5次收到的年报问询函涉及销售费用问题。
其中在2019年年报问询中,深交所指出该公司报告期销售费用中市场运营费较上年同期增幅高达89%,远高于公司营业收入增幅,要求其说明市场运营费大幅增加的原因、付款对象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说明其合理性。
在2020年年报问询中,交易所甚至注意到振东制药部分服务费供应商的公司地址较近,要求振东制药进行解释,并说明这些服务费供应商相互之间及与该公司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
在2021年年报问询中,深交所同样要求该公司说明服务费、市场运营费金额较高、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近三年销售费用金额及占收入的比例持续高于40%的原因等。
在2022年年报问询中,深交所就曾关注到该公司服务费、市场运营费情况,要求其说明服务费、市场运营费占比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违规返利的情形等问题。
资料显示,振东制药主营业务为肿瘤、皮科、消化、泌尿、心脑等仿制药、创新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种子种苗抚育、种植、加工、仓储、饮片于一体的
中药材全产业链。根据公司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振东制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6.26亿元,同比下降2.75%;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为-4398.41万元,上年同期为-5129万元,已连续两年亏损。
此外,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振东制药的销售人员数量为1681人。据此粗略计算,2023年,振东制药的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为12.88万元,同比增长50.5%。而与销售人员涨薪形成对比的是,2023年,振东制药研发费用为1.91亿元,同比增长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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