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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9部门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4/9 10:43:0244095
  【制药网 政策法规】为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助力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大力促进医药贸易便利化、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努力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鼓励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等多方面的举措。
 
  其中在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临床试验信息平台,实施全流程、全覆盖监测并建立白皮书发布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评价和激励,将临床试验启动整体用时压缩至28周以内,并持续加速。聚集资源,组建10家以上区域或专科、专病临床研究联合体,对全市研究型病房开展考核评价及质控管理,提升临床研究质量和效率等。
 
  在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实施“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从200日压缩至60日、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至30日”的国家创新试点;到2024年底累计纳入项目制管理品种数量提升至200项;2024年新增10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2024年力争推动10个临床急需品种进口等。
 
  在促进医药贸易便利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打通一次审批、多次进口、多家医疗机构使用的绿色通道,2024年力争推动10个品种全环节打通落地;优化药品进口通关抽样一体化服务,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2024年增加进口药品品种5个以上等。
 
  在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创新技术项目优先启动统一定价论证程序,同步研究纳入医保支付;推进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信息协同共享;取消医疗机构药品数量限制;《中关村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按季度更新;推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保障国谈药供应;不断完善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机制等具体措施。
 
  此外在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引导金融体系为初创期创新医药企业提供创业投资、担保增信,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加强对医药企业资本市场“全链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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