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期,医药领域已开始掀起反腐风暴。7月28日,中央纪委网站刊发文章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7月21日消息,国家卫健委会、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在一系列反腐重锤政策推行下,打击医疗腐败已成大势所趋。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国家政策文件推动下,地方对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也正愈加重视,已开始印发相关文件。
8月8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6章54条,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该细则结合上海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实际情况,细化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完善了部门行刑衔接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二是细化了物品处置、检验认定、协作办案等程序;三是提高了行刑衔接案件规范化办理标准;四是加强了联合惩诫和法律监督。
除了《实施细则》,在8月7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3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上海将开展3个专项行动,包括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检查,整治 “红包”、回扣专项检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主题活动。
按照工作安排时间,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2023年10月31日前),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监督检查(2023年7月-10月31日),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重点检查(2023年7月-10月31日)。
8月8日,江苏省也召开了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会,集中整治药品领域腐败问题,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
业内预计,后续或有更多省市开展强力行动,加速营造出一个更加良好的药品安全社会环境。实际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8日,至少有江苏、上海、北京、海南等4省份卫生监管部门针对医药领域反腐采取行动,此外还有西藏自治区、陕西、山西、山东等4省份纪委部门发声。
总的来说,在医药领域持续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医药行业将迎来阵痛期,倒逼企业走向合规经营之路。未来,企业只有把“合规促发展”这个大前提放在前面,然后在企业里去做合规建设,依法治企,合规运营,形成企业的法治文化,才能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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