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规范医保用药管理,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方案》明确,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统筹考虑广大参保人用药保障需求和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努力使药品目录结构更加合理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根据《方案》,2023 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包括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其他。
对于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申报,《方案》指出包含.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6 月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6 月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2023 年 6 月 30 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等。
对于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申报,《方案》指出包含2023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到期的谈判药品;2024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到期,且2018 年1 月1日至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6 月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常规目录部分的药品等。
据悉,2023 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 5 个阶段。7月1日正式启动申报,预计将在11月完成谈判并公布结果。
根据相关人员介绍,今年目录调整工作将把握“保基本”的定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药品保障水平的提升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同时,在保持品种总体稳定、准入条件和工作流程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在评审方式、具体规则方面将持续优化改进。
《方案》还明确,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对企业出现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失信行为,查实后将视情节与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挂钩,实现联动,督促相关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医保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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