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6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形成区域布局更加合理、装备结构更加科学、配置数量与健康需求更加匹配、配置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更加适应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体系,促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提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通知,“十四五”期间,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3645台,其中:甲类117台,乙类3528台。同时发布的《“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具体规定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配置的设备名称与数量。据悉,一共涉及6类设备,包括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
根据梳理,被称为“国之重器”、用于恶性肿瘤等治疗的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十四五”期间,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配置。其规划总数60台,十四五规划数41台。其中,北京、上海、江苏、广东配置规划总数为4台,为全国最多;山东、湖北、四川配置为3台;其余省份为1—2台。
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规划总数125台,其中辽宁11台,河南8台,浙江、江苏、广东配置7台,河北、吉林、上海、山东配置为6台,北京、江西、四川配置为5台,福建、湖北、湖南、云南、陕西配置为4台,天津、安徽、广西、重庆配置为3台,其余省份为1—2台。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十四五规划数为76台。
此外,乙类中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 (PET/MR)规划总数210台,其中十四五规划数141台;X 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 (PET/CT)规划总数1667台,其中十四五规划数860台;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规划总数819台,其中十四五规划数559台;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规划总数5333台,其中十四五规划数1968台。
此外,同时发布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用于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评审;同时发布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用于各地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本地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评审。
根据通知,规划遵循三方面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促进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就医需求。与社会经济发展、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持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推动高端医疗设备在高水平医院合理使用。支持社会办医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均衡布局、扩容下沉。聚焦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缩小区域之间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差异,科学规划配置数量,优化完善配置标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优化区域均衡布局。
三是安全审慎、控制费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操作和维护技术复杂、应用风险大、投入运行成本和诊疗费用高的设备,严格把握配置标准、合理控制规划数量。
通知还指出4个有关要求:
(一)科学实施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数量布局,科学把握配置标准,与上轮规划做好衔接,按年度有序、有效实施。为社会办医配置预留合理空间。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行政许可程序,严格评审要求,规范审批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开展许可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科学、规范配置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提高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监测评估。强化本地区规划执行监测评估,定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全面报告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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