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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文件发布!未来消费者可网上购买进口药

来源:制药网
2021/11/25 9:01:5332818
  【制药网 行业动态】由于国内药品产品注册流程普遍较长,国外药品也不能及时在中国同步上市,国内普通消费者只能通过私人邮包代购等形式购买进口药,带来的是市场监管风险和税收损失。日前,《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这也意味着,未来消费者在家门口就可网上下单购买进口药,将大大提升进口药品的可及性及便利性。
 
  今年5月,河南省被批准作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地区,遴选13个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非处方药作为试点品种,这些非处方药多为消费者经常购买的护理类产品。通关时,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年度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时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为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价格,河南正在加快推进郑州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逐步申请药材、生物制品等进口备案职能,推动采用国际公路、中欧班列等不同运输方式进口药品。
 
  据悉,河南跨境电商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周期为三年,试点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分为四个批次和阶段:国内已上市非处方药,但是是非跨境电商正面清单的,第一批的第一期有13个产品,主要是消费者常见购买的境外护理产品;在国内未上市,在境外上市境内未上市的非处方药;国内已上市的境外处方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医疗机构临床需要的应急药品,以及国内未注册的用于临床急需的境内未上市的处方药。
 
  从以上四个批次和阶段来看,整个试点工作的推进难度是层层递增的,业内认为未来或有突破非处方药限制和境内上市限制的趋势。这对于患者而言将是一大福音。
 
  目前业内比较关注的是,如何保障进口药的安全呢?《方案》明确,河南省要建立试点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具体来看,参与试点的企业,要按照规定到药监部门备案,并将备案结果通报海关;药监部门负责药品的准入管理,对不允许进口的药品不予备案,对备案试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首营试点药品进行抽验,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抽验不合格的企业,将实行退出机制。同时,药品在网上销售后,试点企业还需要填报商品申报清单,海关完成审单、查验等手续。绝不允许进口药品“二次销售”。
 
  河南省是国内人口大省,对于进口药品有着很大的需求,每年进出口药品销售总额约300亿。随着该试点方案的正式落地,药店、患者、实体医院等作为需求方,都可以下单购买,广大患者将享受到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创新释放的利好。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更多药企入驻该省,为当地发展添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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