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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药企强强联手,加强业务往来!

来源:制药网
2021/6/11 9:00:2435842
  【制药网 行业动态】6月9日,上海复星医药发布《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同日公司与重药控股签订了《有关原材料/产品及服务的互供框架协议》。
 
  公告显示,2020年度及2021年1至4月,复星医药与重药控股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间的日常交易包括相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或商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同日,复星医药与重药控股订立重药控股互供框架协议,内容有关集团向重药控股集团供应销售产品及购买采购产品,以及集团与重药控股集团互相提供服务;复星国际与公司订立承租框架协议,内容有关集团相关成员(作为承租人)承租相关复星国际物业;公司与复星国际订立出租框架协议,内容有关集团相关成员(作为出租人)出租相关复星医药物业;公司与复星国际于2021年6月9日订立复星国际互供框架协议,内容有关集团与复星国际集团及/或其联系人互相提供产品和服务。均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期1年。
 
  资料显示,复星医药主要业务有医疗器械、医药工商业及其他,通过其附属公司和联营企业经营药品生产及药品批发、零售业务,而重药控股则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这两家药企强强联手,加强业务往来,将有利于提升复星医药的运营效率,并帮助其获得医药营销和渠道资源,加强商业布局。
 
  实际上,工业公司+商业公司的强强联合也已经成为常态,通常的方式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厂家和渠道的合作推广。
 
  例如,华北制药正不断加强与商业公司的合作。2020年7月17日,华北制药与国药控股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局面,提升双方的效益,为中国的健康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同年7月29日,华北制药与上药控股签订《战略合作伙伴框架协议书》。双方将在产品的采购、招标、配送等各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助力双方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同年8月份,华北制药又牵手重庆医药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深化战略合作,推进销售业务全面对接,促进企业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再比如,2020年8月19日,益普生和上药控股就福松(聚乙二醇4000散)全渠道合作签订相关协议,上药控股将对福松提供包括医院和零售在内的全渠道合作,以继续推进该产品在领域中的应用并更好满足患者需求。
 
  另外,2019年6月30日,哈药集团发布公告,宣布与国药控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哈药集团将委托国药控股所属子公司进行区域经销或代理销售,借助国药控股的分销网络和物流配送平台,确保直销医院、零售终端或经一次商业分销到达销售终端,减少营销环节和降低成本,保障产品的顺畅销售。
 
  在业内看来,工业公司和商业公司进行合作,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的局面,因为工业公司一般具有产品,但缺乏渠道和终端网络进行商业推广,而这正是商业公司所擅长的领域,加上商业公司具有成熟的流通体系,能够保障产品快速覆盖至全国,实现快速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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