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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办法,营造公平规范交易环境

来源:制药网
2021/5/20 10:21:4639375
  【制药网 政策法规】 为进一步提升海南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出台《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这也是头个对参与省集中采购的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监测管理进行规范的部门文件,对于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流通秩序和交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对参与海南省药品、医用耗材招采的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服务,实现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招标采购和执行带量采购等全流程信息进行监测预警,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流通秩序和交易环境。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介绍,《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纠正海南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规范和完善海南药品和医用耗材限价阳光采购行为,引导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主动加强合法合规建设,诚信守法经营,不断优化海南自贸港建设营商环境。
 
  《办法》共分七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遵循原则及管理内容等。第二章为采购管理,主要对在海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开展采购业务的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采购行为进行规范。第三章为价格监测及异常预警处置,明确了纳入价格监测的医药产品范围、预警的标准设置、预警的产生与消除、对发生预警的医疗机构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等。第四章为积分考核,明确对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积分考核管理以及积分考核结果的应用。第五章为信用评价,明确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第六章为其他异常预警处置,明确对采购异常、配送异常、入库异常、资质过期、价格异常等预警信息的处置规范。第七章为附则,对《办法》的执行日期、有效期及解释机关等进行明确。
 
  《办法》明确依托医保信息平台,通过获取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数据和全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数据,依照《办法》中设定的相应规则,对海南省挂网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施全流程数据分析及监测管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行为建立价格监测机制。“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血液制品暂不纳入价格监测要求。
 
  《办法》设置红黄灯预警提示,将凡属于海南省“直接挂网”的药品、医用耗材在海南省挂网价格与全国价格信息进行联动,通过设置挂网价格红灯预警提示及医疗机构议价价格红黄灯预警提示督促企业主动调整挂网价格、交易价格,挤压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空间,使价格回归合理范围。
 
  其中,绿色价格区域(绿区):绿区为绿线和黄线之间区域。绿线为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低价与该药品(医用耗材)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两者取低的价格。黄色价格区域(黄区):黄区为黄线和红线之间区域。黄线为该药品(医用耗材)在海南原中标价或挂网价,议价结果高于黄线,系统自动提醒。红区为红线及以上区域。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及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红线对应原研药品议价结果最高价;其他属于直接挂网公开议价范围内的药品,红线对应全国平均价(指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算术平均价)。医用耗材红线标准另行制定。
 
  另外,《办法》还规定,对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开展挂网、采购、配送、使用、回款以及执行集中带量采购情况等建立积分考核制度,按评分指标由系统根据相关数据及信用信息等进行打分。
 
  对于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评分较低的企业和医疗机构,由医保行政部门采取约谈、纳入“双随机”抽查重点名单并定期进行公示等措施,督促整改。药品、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应按照评分指标,加强自查自纠,规范自身行为,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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