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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域联盟组织药品集采将成趋势

来源:制药网
2021/4/7 10:25:3737024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发布了《京津冀“3+N”联盟药品联合带量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明确表示将开展部分药品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据了解,京津冀“3+N”联盟较早的尝试是在医疗耗材领域,并且取得了很不错的降价成果。如联盟地区冠脉扩张球囊价格从均价3401元下降至319元,与2020年相比,同一产品平均降价90%。
 
区域联盟组织药品集采将成趋势(图片来源:制药网)
 
  此次,京津冀“3+N”联盟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中有11个品种被纳入采购名单,共24个品规,全部为口服品种;包括尼麦角林口服常释剂型、托拉塞米口服常释剂型、二甲双胍格列吡嗪口服常释剂型、尼莫地平口服常释剂型、卡维地洛口服常释剂型、拉西地平口服常释剂型和非洛地平口服常释剂型等。从整体来说,此次采购药品大多是常见的大品种药物。
 
  业内认为,结合此前京津冀联盟耗材带量采购的成果来看,随着药品领域的京津冀带量采购进入正规,未来涉及品种将会面临大降价。其实,联盟采购在业内并不少见,但值得注意的是,跨省的联盟带量采购在业内正变得越来越频繁,成员也在不断扩容。据统计显示,目前国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采购联盟,包括“内蒙14省联盟”、“陕西10省联盟”、“六省二区联盟”、“四川7省联盟”、“广东7省联盟”等。
 
  在今年3月29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就曾发布《关于开展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显示,此次联盟采购由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主,采购的是头孢氨苄,包含口服常释剂型、口服液体剂、颗粒剂、泡腾片、缓释控释剂型。参与报量的联盟地区有11个,包括广东、宁夏、河南、青海、云南、广西、贵州、江西等。
 
  3月10日,河北省发布《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明确,将分级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方案》要求,由国家组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确保及时落实。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将独立开展省级,或与京津、或与福建三明联合开展集中带量采购。除此之外,河北省还将探索实施带量联动,共享其他省份带量采购优惠价格。
 
  2月3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拟中选结果。据了解,原有文件中,此次省际联盟涉及四川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共17个品种进入带量采购。而根据中选结果显示,共15个药品中选,平均价格降幅58.05%,高者降幅91.69%,品种涉及呼吸、神经、内分泌、消化等多系统临床常见疾病用药。
 
  对于频频发生的药品联盟采购,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意味着当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开展路径已基本明晰。在此背景下,2021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明显升级,多个超大区域性联盟、跨区域性联盟将相继试水开展带量采购,集采节奏也将进一步加快。
 
  总的来说,当国采聚焦过评品种时,省际联盟将逐渐成为带量采购的主力军。而随着国家层面定调,鼓励跨区域联盟采购(涉及更多市场),以及500品种目录的逐渐覆盖,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品种,将加速被席卷进带量采购的浪潮中。未来,越来越多药品将迎来降价潮,并惠及更多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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