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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网 行业动态】据悉,某药企在国内盐酸溴己新
原料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决定对该药企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247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盐酸溴己新在临床上,用于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气肿,尤适用于白色粘痰咳出困难者及因痰液广泛阻塞小支气管引起的危重急症等,是呼吸领域的常用药物。
经查,2015-2017年国内获得盐酸溴己新原料药GMP认证、拥有生产批文的有6家企业,部分企业相继停止生产盐酸溴己新原料药,盐酸溴己新原料药市场竞争者数量大幅减少,市场集中度高。而在此期间,上述药企占中国盐酸溴己新原料药市场份额为90.99%、95.38%、98.57%,可以说在市场上占有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凭借着市场支配这一优势,该药企对采购该原料药的企业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如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注射用盐酸溴己新药品全部交由该公司销售,或控制其价格等条件。
对此,浙江市场监管局认为,这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排除限制了相关药品市场竞争,损害了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决定经销的合法权益。根据反垄断第十七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将被处以上一年度1%至10%的罚款。
经核实,该企业2019年度销售额7472.5万元,在2016年1-12月的违法收入约23.22万元。鉴于企业能积极配合调查并认真进行整改,实施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执 法部门作出处以2019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罚没款2473958.69元。
实际上,近年来,打击原料药垄断已经成为医药行业整顿的重点内容之一。今年4月14日,国内原料药垄断迎来了一张天价罚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三家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经销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共罚没3.255亿。
更早一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于2019年1月2日对两家扑尔敏原料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罚没共计1243.14万元。
彼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公告中还指出,目前,我国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多发,导致下游药品涨价或短缺。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 法,严厉打击垄断涨价等各类垄断行为,坚持从快、从重处理,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相关经营者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随后,原料药垄断面临着更加严格的监管。2019年11月,我国印发了《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 法力度;2020年10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也明确原料药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总的来看,严打滥用市场地位已成趋势,而原料药领域一直是反垄断执 法聚焦的重点,在此背景下,药企还需要合规生产经营,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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