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企业新闻】近日,恒瑞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韩国DONG-A ST CO., LTD.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公司”)达成协议,以1.3927亿美元交易总额将自主研发且具有知识产权的抗肿瘤药品SHR-1701(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转化生长因子-βII型受体(TGF-βRII)抗体)项目许可给韩国东亚公司,同时获得韩国东亚公司的销售分成。
具体来看,协议显示,协议签订 30 天内,东亚公司将向恒瑞支付229 万美元的预付款。此后,根据不同研发的不同阶段,东亚公司将分次支付里程碑款。而从 SHR-1701 在韩国启动商业销售开始,东亚公司还将根据实际年净销售额向恒瑞支付累计不超过 1.285 亿美元的里程碑款。并将按照约定比例从其年净销售额中向恒瑞支付销售提成,提成比例为 10%。
据了解,SHR-1701是恒瑞医药自主研发且具有知识产权的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转化生长因子-βII型受体(TGF-βRII)抗体。2018 年 7 月恒瑞医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SHR-1701 注射液拟用于晚期恶性肿瘤的治疗。2020 年 9 月,恒瑞医药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两份《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截至目前, 该产品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10,869 万元人民币。
事实上,SHR-1701是今年恒瑞医药向海外输出的第三个创新药,早在今年4月,恒瑞医药就以8775万美元交易总额将卡瑞利珠(PD-1单克隆抗体)项目许可给CG(韩国CrystalGenomics)公司,同时获得CG公司的销售分成。9月底,恒瑞医药就以1.057亿美元交易总额将其抗肿瘤药品马来酸吡咯替尼项目有偿许可给韩国HLB-LS公司,同时获得HLB-LS公司的销售分成。
业内普遍认为,SHR-1701的出口是恒瑞医药创新药化进程的又一次突破性进展,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品牌和海外业绩。实际上,技术创新是医药经济持续增长的引擎,也守护着人类生命与健康。从药品销售额来看,创新药占80%,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创新药将继续引导药品市场。
恒瑞医药很早就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以上这一点,其高层就曾多次表示:“在技术变革的大时代,创新起步较晚的中国制药企业,要想缩小与跨国制药企业的差距,必须顺应趋势,时不我待,加快提高创新药物的开发能力,创造和掌握自己的核心技术”。
为了加快创新,创造和掌握自己的核心技术,2000年恒瑞医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后,头一件事就是在上海建立了创新研发中心,并花重金将美国专业设计师“请进来”作专门规划设计,将国外专业的新药研发中心按照1:1的“规格”在中国打造,为按照标准开展新药研究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持。
目前,经过近20年的努力,恒瑞医药已有6个创新药上市销售,1个创新药申报生产,30多个创新药处在临床开发阶段,累计承担了44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申请了800多项发明专利,其中近300项专利。除此之外,恒瑞医药还有10多个创新药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开展临床试验。如去年4月,其创新药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联合阿帕 替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III期临床研究已在美国、欧洲、韩国和中国等14个国家和地区、123家中心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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