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随着两票制、国家带量采购的推进,不仅规范了医药行业中药品的流通,也使得医药企业税务的合规性要求不断提高。
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召开药品采购票据传输问题约谈会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关于及时上传及更正药品发票信息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78号)。经多次督促,部分企业对未完全上传发票信息及上传信息有误仍未整改到位,因此经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决定召开药品采购票据传输问题约谈会。
会议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参会人员为各配送企业相关负责人1名,共涉及22家医药商业公司。
纵观全国,除了内蒙古自治区,目前各地都在加大对于虚开发票的查处力度。例如,此前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就发布通知称,两家药企的资金流动异常,经判定这两家公司属于“空壳公司”,专门违法虚开发票。7月15日,广东省公布了一批有关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数量多达7例;7月3日,深圳公布的有关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多达13例。
除此之外,今年以来,海南、河南、湖北、四川、湖南、青岛等省市也都有一批医药企业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处罚。这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涉及税额从几千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大多数在几百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随着两票制的逐步落地,其对医药行业的影响也渐渐显现。不少上市药企在近几年年的年报均表示,随着两票制等政策推行,公司面临回款、产品推广方面的问题。而事实上,在两票制正式推行后,虚开发票、偷 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就已经成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的打击重点,国家税务总局也已在各地展开了一系列针对医药行业的整治工作。
其中在2016年,明确对医药企业涉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税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涉税违法案件;2018年,在药品和医药耗材购销环节,重点打击不执行“两票制”、虚开税票;对批发企业经营者,重点打击恶意配合生产企业“过票洗钱”;2019年,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发票开具、使用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
目前,医药行业为提高税务合规性,仍在加大查税力度。今年1月6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有关部门明确了今年将不断健全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防打结合”依法严厉整治利用“假企业”“假出口”虚开骗税行为。6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又发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次征求意见稿)》。该指导意见提出,将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商业贿赂、操纵市场价格、违反合同约定、扰乱采购秩序等违法违规、有悖诚信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由以上可见,医药行业的查税将越来越严格,虚开发票等仍然是涉税违法犯罪打击的重点。除此之外,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将越来越透明,同时相关企业的违法成本也将越来越高。未来,医药企业只有在财税方面做到合规化,才能走得更远。而对于那些财税不合规的医药企业,如不提早转型,未来必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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