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9月份,安徽、山东、河北等多地医院再现举报潮,这些“举报信”的内容大致相同,直指部分科室(包括外科和内科)医生和医药代表存在不正常销售关系,也就是带金销售问题。在这一系列动作的背后,正倒逼整个医药代表行业朝着合规方向发展。
那么,医药代表频被举报为哪般呢?据业内人士表示,很多举报人背后的目的也是多元的,有的确实存在违规,同行进行举报;也有的是为了竞标,恶意举报。
在药品集采常态化、医改谈判大背景下,价格战加剧,无论是仿制药还是创新药,利润空间进一步减少,使得竞争加剧。有的药企可能会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选择给其代理商和市场销售人员,拿走低价高开及高额提成,并唆使销售人员去医疗机构大肆推广带金销售,进行商业贿赂。
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医药企业在承诺杜绝商业贿赂及操纵市场行为同时,还要承诺对于委托服务企业、代理企业为己方药品实施的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连带承担价格和招采信用惩戒责任。
对于医药行业来说,正规举报医药代表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可以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医药供应商及其药品业务人员的营销行为。
实际上,针对带金销售等医药行业不正当行为,今年6月5日,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对外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下称《要点》)的文件中就强调,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要点》还明确,年底前,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规范医商合作交往途径。明确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与医药相关企业间行为底线,制定医务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
随后在7月24日,《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正式出炉,明确7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实施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整治行动。
在此背景下,多地也发布了相关的通知。例如,上海市卫健委近日发布了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相关专项整治政策,整治时间为3个月(2020年9月至12月)。
上海市卫健委在整治文件中指出,要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反映的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总的来看,当前在带量采购、税务核查、医疗纠风等多重政策叠加下,行风建设趋严,医药营销规则已经改变,药企传统的营销模式正受到冲击。对此,医药代表还需回归其本质,专注于纯学术推广,增加合规与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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